院属各系、部门: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年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各部门收集本部门人员相关资料按以下程序到人事处办理。(请各系、各部门务必通知全体教师,以部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1、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由本人将相关内容填写在继续教育学时本上,学时数由人事处进行认定。各部门收齐并做好登记后,将原件与复印件于规定日期准时交人事处韦艳(具体时间见附件3)。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年审
“凡2012年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2012年已年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教师进行资格证年审”。请需要年审的人员,填写好资格证年度审核花名册(电子版)后,由部门汇总后,将任职资格证、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及汇总表(电子版)交人事处韦艳(具体时间见附件3)。
人事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