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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学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部门

本单位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金年会 院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相关信息见下表:

办公地址:

金年会 行政办公楼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

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858—841321796、841321798

传真号码:

0858—841321796

通信地址:

六盘水市人民西路345号

金年会 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

553001

电子邮件:

lpszyjsxy@126.com

是否收费: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金年会 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金年会 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部门电子邮箱,并及时告知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金年会 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金年会 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口头申请

学院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四、处理过程

(一)审查

收到申请后,学院将依据相关制度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查。

(二)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应予登记。以口头形式提出的申请,在收到之时立即登记。

(三)答复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机关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出具《金年会 信息公开告知书》,按照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的学院信息;

3.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学院公开范围的,出具《非本机关信息告知书》,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单位的,应向申请人告知有单位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出具《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并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出具《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申请人;

6.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出具《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因正当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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